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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七章 【青苗法】(2 / 2)

农民在青黄不接的灾年和荒年因为没有资金购买种子和生产物资,就会无法进行农业生产,进而引发逃荒和流民潮。为使农民不至于逃荒,也就由官府出面贷出现钱或是粮谷、种子、耕牛给农民生产自救,按一定的比率收取本息。


王安石于熙宁二年(1069年)实行青苗法,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,在每年夏秋两收前,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,以补助耕作。借户贫富搭配,十人为保,互相检查。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,一等户每次可借十五贯,末等户一贯。当年借款随春秋两税归还,每期取息二分,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。


看到这里可不要惊讶,农业贷款和如今广大农村地区的信用模范村、模范户,的确是宋朝人玩剩下的!


那么,问题来了,既然这青苗法有三个版本,为什么不用如今最新的版本,反而要找出哲宗朝的遗律呢?


这是因为……蔡京的30版青苗法本实在是太坑爹了!


这蔡京版本的青苗法究竟有多坑爹,简单点说,之前的版本都是借贷自愿,视信用度高低可以借一定数量的钱。


而蔡京的版本是:一、给各地官府下达放贷指标,农户不管需要不需要都得借!二、农户手中的田地或实业越多,强制借贷的数额也就越大!三、还不起,农户就得拿房舍田产折算抵押给官府还债,若还的起,就明年强制借给农户更多的贷款!


可能有看客会说,就算是后世的银行也不敢这么干,但这可是真事儿,想想前文说过蔡京改交子为钱引的发财大计,和脑洞大开准备改盐茶铁榷税法的事情,就知道这事蔡京是能干得出来的!


所以,你说要想用蔡京的30版青苗法放贷给流民,使流民落户黄州当茶农或是茶户,人家会答应吗?还不得立马跳起来造反杀狗官!


所以姚政只能找了还算公道的哲宗朝20版本的青苗法出来,看看能不能以此为基础,吸引流民暂时落户。


却说黄杰坐在街边翻看着账簿正胡思乱想的时候,就瞧见福寿领着一辆带遮篷的骡车匆匆来了。


正要起身招呼的时候,万春奴却从骡车里探出身子来,一脸的惊慌道:“夫君,可寻着你了,燕奴要生产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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